關于進一步加強株洲市混凝土質量追蹤及動態監管系統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云龍示范區國土建設部、全市各建設、施工、監理、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及檢測試驗公司:
為了確保混凝土結構工程安全,進一步強化實體質量監督的力度和提高監督水平,堵塞在生產中出現的改變配比、試塊造假等管理漏洞,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建立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系統的通知》(湘建建[2015]24號)文件精神,我局已建立了混凝土質量追蹤及動態監管系統平臺,并進行了相關培訓。現將下一步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落實各責任主體單位在混凝土生產、施工過程中管理職責
在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中,引入“黑匣子”和無線傳輸技術,實現對攪拌投料數據進行實時采集上傳,確保真實的配比信息;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中,引入電子芯片等信息技術,確保見證材料樣品的真實性、可塑性,實現送樣過程全程監控、閉合管理。
1、預拌混凝土生產站場數據采集。利用混凝土質量追蹤及動態監管系統,并在混凝土生產企業攪拌樓安裝“黑匣子”,直接采集投料數據,對于實際投料數據偏離設計配合比,尤其是水泥用量低于各等級混凝土設計配合比水泥用量時自動預警。每天必須實現混凝土生產數據自動采集、配合比及各原材料自檢試驗數據上傳。
2、監理見證制芯。利用混凝土質量追蹤及動態監管系統平臺,引入互聯網和芯片技術,實現對見證送檢全過程跟蹤,確保檢驗樣品的真實性。監理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制作帶有唯一身份識別碼的芯片并植入混凝土試件,確保取樣的可靠性。芯片費用列入工程造價,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3、檢測讀芯收樣。檢測單位在收件時必須讀取芯片,確保試件身份,防止在現場養護和送檢過程的調包行為。檢測單位在對試件進行試驗時,需再次讀取芯片,確保受檢試件的真實性,全過程形成鏈式、閉合管理。
二、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管
1、市質安處負責現場監督與檢測機構的相關指導實施工作,并對異常數據進行跟蹤處理。明確規定混凝土試件應植入、綁定具有唯一性識別標志且不易磨損、丟失的信息采集元件芯片,確保試件的信息真實、檢測報告真實有效。對于未植入芯片的混凝土試件將作為無效試件。
2、市預混辦負責對全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遠程監控監管。如出現企業數據未實行實時上傳或企業配合比、原材料自檢數據出現異常情況,市預混辦應及時對相應問題及責任單位進行調查處理;如工程現場出現異常及報警,市預混辦應配合市質安處對相應問題及責任單位進行調查處理。
3、施工現場各責任主體應嚴格執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將擬送試件信息及時錄入到信息采集元件和本級檢測監管系統中,確保信息真實可靠,對于不按要求履職的,將按《湖南省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制度》執行相應處罰。
三、工作計劃及要求
2016年4月上旬,市住建局將組織開展預拌混凝土質量追蹤和動態監管系統操作培訓,市質安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人員、監理單位、檢測機構相關人員參加。從2016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的建設工程,在施工現場制作的標準養護和同條件養護抗壓試件必須全部植入芯片。
市預混辦、市、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必須加強對混凝土生產及見證取樣、試塊檢測等全過程的監管,確保芯片植入等技術手段的有效使用。
凡未按本通知要求實施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監理、施工及檢測單位,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