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公布2016年度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湘建法〔2016〕221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房地產(住房保障)局、公用事業局、園林局(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規范權力運行,維護規范性文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我廳在2010年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基礎上,對以廳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對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適用期已過或有效期已滿不需繼續沿用等的90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對有效期已滿,需繼續沿用的81件規范性文件(其中,17件內容不作修改、64件內容需作修改),我廳將抓緊報省政府辦理“三統一”后陸續重新公布。
三、對仍在有效期內的62件規范性文件,確認繼續有效。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認真組織對本部門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要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執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要求,未經“三統一”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1、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90件)
2、將按程序重新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目錄(81件)
3、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62件)
附件1-3.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016年12月14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6年12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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